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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长生.土(口栾)儿中毒二例报告[J].江西中医药,1984,(2):
土(口栾)儿中毒二例报告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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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长生
德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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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
      土(口栾)儿中毒在德兴县时有发生,笔者于1982年3月收治过2例,经治疗获愈。现报告于下:例一:程××,女,13岁。患孩于1982年3月23日午饭后外出牧牛,下午2时许在河滩边自采土(口栾)儿块根5个(约150克),剥去外皮生嚼服。服后105分钟感上腹部不适,恶心呕吐。呕吐物先为午餐的饭菜及土(口栾)儿的残渣,后为“清水”,呕吐频繁,同时伴头昏乏力,并解水样便。下午6时许上述症状加重,并见额面大汗淋淋,脸色苍白,口唇、指甲青紫而来院急诊。检查;体温35℃,脉搏112次/分,血压70/40mmHg,神清,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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