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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省府作出振兴中医事业十条决定[J].江西中医药,1985,(6):
省府作出振兴中医事业十条决定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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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本报讯浦志龙报道:最近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振兴我省中医事业的十条决定。这十条决定是: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;加强中医药队伍的建设,“七五”期间将中医学院改建为中医大学,培养中医药本科生一千三百五十人和一批硕士研究生;改建一所省中医学校,培养推拿、按摩、针灸、中医护理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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