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| 学报简介 | 编委会 | 投稿指南 | 订阅指南 | 过刊浏览 | 论文模版 | 联系我们 | 广告业务

 
文章摘要
黄海波.释“并”与“並”[J].江西中医药大学学报,2004,(5):30-31.
释“并”与“並”
  
DOI:
中文关键词: 并 並 释义 《异体字整理表》 《一切经音义》
英文关键词: 
基金项目:
黄海波
广西中医学院 南宁530001
摘要点击次数: 4230
全文下载次数: 4996
中文摘要:
      根据《异体字整理表》,“并”与“並 ”、“(亻并)”为异体字,“并”规定为通行的“正字”,而“並”、“(亻并)”则是淘汰的异体字。所谓异体字,是指音义完全相同而形体相异的字。但是在西代汉语中,“并”与“並”需要加以区分一下,这是两个不同的字词,不仅形体不相同,而且读音和意义也不完全一样。
英文摘要:
      
查看全文   查看/发表评论  下载PDF阅读器
关闭

您是本站第 33126862 位访问者

版权所有:《江西中医药大学学报》编辑部
主管单位:江西中医药大学 主办单位:江西中医药大学
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818号江西中医药大学致远楼3307   邮政编码:330004   电话:0791-87119831(办公室) 87119827(广告)   传真:0791-87119830

本系统由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